第(2/3)页 又或者他可以潜入某家已经关门的百货商场,直接穿戴整齐了走人。有火种赋予的超能力,潜入商场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。他可以把门锁、玻璃当材料吸入火种,只需用手触碰物体一会儿。 现在不太方便,火种的容量已经达到了饱和。所以他正考虑要不要锻造两把枪和几个弹匣出来,让火种有容量吸收其他材料。 尴尬的是他现在没有固定的住所,无处存放武器。如果他夜里走在街上手里拿着枪……不管是手枪还是冲锋枪,怎么看都像是要拦路抢劫,路人看到肯定会报警吧? 贫民窟的房子密集如蜂窝,不知道住了多少人。戴蒙在巷子里绕了一会儿才找到一条较为宽敞的路。大部分地方都漆黑一片,这里有路灯。 他想先找辆车,离开这里到繁华的地方去,然后确定现在是什么时间和什么年代。忽然,一个人从侧面阴影中迈着丧尸一样的步伐,缓慢的朝他走了过来。 沃特法克?结果还是有丧尸的世界吗! 在路灯下看到这么一个头发稀疏、面无血色、穿着破烂、步履蹒跚的中年男人,戴蒙整个人都不好了。喜欢享受生活的他受不了末日背景,哪怕只待一个月对他而言也是地狱,待一年他就疯了。 “钱!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!”走到距离戴蒙三米远时,“丧尸”竟然开口说话了,并掏出了一把小手枪。 戴蒙顿时松了一口气,谢天谢地是抢劫的啊。看样子这货只是喝多了或毒瘾犯了,形象和动作看起来像丧尸,有点恶心。 他一句废话都没说,忽然爆发,冲上前半转身一脚把这人踹飞了四米多远。抢劫犯不是脚下打滑贴地摔出四米,而是双脚离地被踹飞了出去,趴在地上不知死活。 虽然这家伙看起来挺迟钝,但戴蒙不敢赌对方不会开枪,更不认为自己能近距离躲避子弹。要是他被这样的货色打死了,那简直就是蠢死的。对方挨一脚会不会死他没多想,面对抢劫的人,他明显是正当防卫啊。 他没去查看对方的伤情,只想尽快离开这里。 只要有摩托车或汽车停在路边,他靠火种吸收材料和锻造的能力,可以轻松把锁搞定,不愁没有载具用。只是锻造一把钥匙,火种不需要多少材料和容量。 他走出一百多米远,还没发现有车,听到了前方传来的枪声和惨叫声。 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。 我擦,太离谱了吧?真不愧是快乐美利坚,枪击每一天!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