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“是……我很抱歉,我们这就回去。” 瘦子刚挂断电话,戴蒙从垃圾桶后面窜了出来,双手握枪朝两人开火。他先瞄准的瘦子,一枪爆头,接着又把两发子弹准确的打在了黑壮汉的身上和头上。 他的枪法练的精准无比,而且实战效果极强! 他在尤曼吉的一年时间里不只是进丛林打猎实战,也找了很多NPC练手。NPC会定期刷新,他把尤曼吉当成了GAT系列游戏。 他大学时第一次和同学讨论GTA游戏,同学表示玩了几个礼拜通关了,问他通关了吗? 他反问:“这游戏还有通关模式?” 这不是玩笑,他当时就觉得抢车打路人跟警察撕B很好玩。这种乐趣对于他来说足够了,完全不想做任务。他玩所有游戏都不喜欢做任务,无论单机还是网游,他更喜欢PK,一直这么任性。 戴蒙用的是抬腰爆头射击法,标准技术是两发射躯干,抬腰完成一发爆头。前两枪会让对手完全失去战斗力,黑壮汉也不例外。 戴蒙不一定非得遵循规则,偷袭瘦子直接就瞄准了脑袋,一枪搞定。 瘦子的手里虽然有枪,被偷袭没来得及转身就挂了。壮汉的反应挺快,立即扔下了箱子和包却也来不及掏枪便饮恨收场。 这不是游戏世界,戴蒙看到两人的血流出来,知道自己真的杀了人。他却没有产生什么负面情绪,只是觉得很爽。在尤曼吉他开枪打过无数人,区别只是没有见血而已。 他提起了拉杆箱掂量了一下,猜测用来装钱的话得有100万以上。 这两个家伙刚杀过人,戴蒙坚信干掉他们是为民除害,自己是正义的一方。至于这不合法……他在这个世界待上一段时间随时可以离开,谁知道? 戴蒙拉着箱子,背上运动包离开了小巷,并没有打开看,等找个清静的地方再看不迟。他知道此地不宜久留,瘦子打电话说回去,也许这些人有据点就在附近。 他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走,很快发现了两辆汽车。他必须往这个方向走,因为这边有路灯,有路通向贫民窟之外。如果他往反方向走,大概率是贫民窟的深处。 戴蒙一触碰汽车就知道有没有严重的故障,能不能开。他选了一辆第六代的林肯大陆,这里死了不少人,没人死在这辆车上。他都用不着火种的超能力,车钥匙就在车里,已经插好了。 临走前他从死者的手腕上摘下了一块手表带上,终于确定了时间,晚上10点46分。 第(1/3)页